凈氣型安全柜的小編介紹說德國實驗室儀器設備工業標準委員會業已對1992年公布的“實驗室內通風設備”標準DIN 1946-7作了改編。該標準新版本的詳細信息已于2009年ACHEMA 展會上進行了詳細介紹。
回顧標準建立的過程
DIN 1946-7是德國工業標準系列中關于室內通風技術的第七部分,由傳熱和室內通風技術標準委員會編寫而成。工業標準系列中第四部分則涉及醫院的通風技術,第六部分涉及住宅的通風技術。所有室內通風技術的概念和原理均陳述于標準系列的一部分。后來這部分于2004年被適用范圍擴展至整個歐洲的DIN EN 12792取代。鑒于在實驗室中設計和實施室內通風技術時需要具備有關實驗室使用方面的一些特殊知識,DIN實驗室儀器和設備標準委員會中專門從事排風和實驗室通風技術工作的委員會便承擔了有關DIN 1946-7的修正和再版的執筆工作。
標準的用途
該標準的建立為通風技術的設計、執行以及在實驗室中的運行提供了依據。它考慮到了室內通風設備(RLT-設備)和安全技術方面的重要的排氣裝置,例如排風、定點吸塵、通風安全柜或者地面除塵等環節。要做好室內通風設備的設計、實現較佳運行,則須通過特定的專家鑒定,內容涉及實驗室中的工作運行以及包括從天平到原子吸收的各項實驗室裝置的工作方式等等。
因此,該標準包含了實驗室中較重要的排風設備的概念定義,以及設計時須考慮的通風類型,包括外部通風、進風、排風、環繞風、進深通風和次級通風。此外,還須要說明的是其他與實驗室相關的空間對于通風技術的總體設計的重要性,比如溶劑間、化學藥品室、供熱和供氣室等。
標準對于實驗室設計的意義
實驗室的任務是多方面的。嚴格的工作條例要求實驗室和外部環境具有靈活性和應變能力。考慮到電腦工作位置與儀器控制或文檔記錄以及書寫工作的需要,須提出新的解決方案來節省能耗和降低成本。
因此,如何對實驗室及其使用面積內的排風設備進行定義便具有重要意義。凈化型通風柜廠家覺得室內通風設備的裝配與運行方式不僅要參考實驗室的使用面積,還應該按照其功能和安全的必要性來進行選擇。將室內空間叫做實驗室、檢測室,或者儀器室都沒有關系,決定性的因素是采用必要的措施保障其功能以及避免傷害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