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大連油庫管道發生爆炸事故,引起火災,并導致部分原油泄漏入海,造成周邊環境污染。為吸取事故教訓,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現就進一步強化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建設項目環境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環境風險防范意識
各級環保部門和有關建設單位應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環境危害,深刻吸取大連“7.16”事故教訓,將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建設項目環境風險排查和整改監管列入下一步工作重點。要認真督促建設單位排查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隱患,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進一步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切實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二、排查和整改范圍
從2008年至今,環評審批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裝卸、儲存、輸送等各環節的建設項目。易燃易爆危險品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氣、甲醇等各種危險化學品,重點行業包括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煤化工、油庫、港口碼頭、管道運輸等。
三、排查和整改的具體要求
(一)根據《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05〕152號) 、《關于檢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項目環境風險的通知》(環辦〔2006〕4號)和《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導則》(hj/t169-2004)等相關要求,開展排查和整改監管工作。
(二)對照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的要求,對擬建、在建和已經建成的建設項目的風險防范措施進行核查,確保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得以落實。
(三)總結近期發生的污染事故教訓,查缺補漏,對不滿足要求的提出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已采取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強化擬采取的應急措施,健全應急預案,并督促企業落實到位。
(四)持續有效地推進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建設項目環境風險排查和整改的監管工作。在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中,進一步加強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
四、組織方式
(一)建設單位進行自查自糾,提出整改方案。
(二)各級環保部門對其審批的建設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我部委托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我部審批的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過程中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排查和監督整改。
(三)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在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排查的基礎上,按照不低于所在區域建設項目總數20%的比例組織監督檢查。
五、時間安排
(一)2010年9月30日前,各建設單位向建設項目的環保審批部門提交排查和整改監管報告。
(二)2010年10月31日前,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向上級環保部門上報排查和整改監管報告。
(三)2010年11月30日前,各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向我部上報排查和整改監管報告,并抄送環境保護督查中心。